五月一日起執行最低工資新標準
3月11日,從渭南市人社局了解到,為提高我市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,根據《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陜西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》,結合我市實際,決定對我市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予以相應調整,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9年5月1日起執行。
據了解,此次調整具體辦法是:臨渭區(含渭南高新區)、華陰市、大荔縣、潼關縣執行二類區最低工資標準,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700元/月,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7元/小時;華州區、澄城縣、富平縣、白水縣、蒲城縣、合陽縣執行三類區最低工資標準,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600元/月,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6元/小時。
各縣(市、區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工會組織,要按照《陜西省最低工資規定》,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,依法查處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,確保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,切實維護低收入勞動者的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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